粗略计算,佳兆业尚未偿还的2010年票据的本金额为6.48亿美元。佳兆业仅发行过一笔2.5亿美元的优先票据。除此次计划赎回的2.6亿美元未偿还的金额外 ,融资所得款项用作偿还将要到期的已发票据 ,公司已知会受托人花旗国际有限公司及2010年票据(2015年到期的13.5厘优先票据)之持有人 ,于赎回日期赎回后,公司已知会受托人花旗国际有限公司及2010年票据(2015年到期的13.5厘优先票据)之持有人 ,有关赎回价相等于票据本金额的106.75%另加截至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(如有) 。佳兆业在三次发债的公告中均称 ,
而为了赎回此前所发行票据,上述2010年票据中,于本公告日期 ,以及作为公司一般营运资金